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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甘肅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5年建成10個左右零碳(低碳)園區


《甘肅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5年建成10個左右零碳(低碳)園區-地大熱能

1月30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甘肅能源局印發《甘肅零碳園區建設方案》。

 

方案明確:

 

到2027年,建成5個左右零碳低碳園區;到2030年,建成10個左右零碳低碳園區,爭取建成國家級零碳園區;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園區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


《甘肅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5年建成10個左右零碳(低碳)園區-地大熱能


 

原文如下: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甘肅能源局

關于印發《甘肅零碳園區建設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蘭州新區經發局,酒泉市、慶陽能源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園區低碳化零碳化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甘肅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甘肅省能源

 

2026年1月29日

 

甘肅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園區低碳化、零碳化建設,提高園區綠色能源供給比例,推動園區產業結構提質升級,建設園區低碳零碳基礎設施,打造綠色低碳發展新高地,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積極探索和逐步完善支撐各類園區實現低碳化、零碳化的規劃設計、可行技術、可靠模式和管理規范。在“十四五”末,儲備啟動省級零碳園區建設,積極申報國家級零碳園區;到2027年,建成5個左右零碳(低碳)園區2030年,建成10個左右零碳(低碳)園區,爭取建成國家級零碳園區;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園區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園區零碳化技術路徑明確、規劃體系健全、商業模式成熟、管理規范完善,零碳園區建設成為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動力源和有力增長點,為全省碳中和目標實現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建設路徑

 

(一)著力提高園區綠色能源供給比例

 

1.大力發展綠電直供模式。有序推動園區及周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綠電聚合、增量配電網、智能微電網新型綠色電力供應模式,提高省內綠電消費比重。鼓勵園區和企業自主投資建設分布式風光電站、微型電網和新型儲能系統,提高綠電自發自用比例。鼓勵園區和重點用能企業深度參與省內綠電市場交易、積極建設綠電直供基礎設施,以高比例綠電打造區域產業轉移低碳承接地。

 

2.加快推動儲能調峰建設。開展園區電力調節需求分析,依托系統友好型“新能源+儲能”電站、電網側獨立儲能、用戶側分布式儲能及共享儲能電站等模式,在源、網、荷側同步建設儲能調峰設施。加快電化學儲能、光熱熔鹽儲能、氫儲能壓縮空氣儲能、機械重力儲能等規模化應用。優先實施園區內煤電機組深度調峰改造,依托城市、園區周邊熔鹽光熱、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等,探索城市級、園區級儲能調峰解決方案,有效促進源荷協同開發、安全靈活互動。

 

3.全面構建新型能源體系。推廣構網型技術,支持園區和企業自主投資建設增量配電網、智能微電網,加快構建園區新型電力系統。提升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支持有條件的園區以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形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提高電力資源配置效率和電力系統穩定性。有機結合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空氣能等為建筑直接供能,依托風光儲氫微網、熱泵、熔鹽蓄熱等技術,加強園區“電熱冷汽氫”多能轉化、相互利用。

 

(二)加快推動園區產業結構提質升級

 

4.大力發展綠色低碳新興產業。推動風、光、儲設備核心技術突破,提升新能源裝備本地化生產率,打造“高比例綠電驅動”新能源裝備產業鏈。支持風光耦合制綠氫氫儲能產業鏈項目建設,推進“綠氫制儲運加用”一體化發展,打造“風光氫醇氨”零碳產業鏈。引導算力工程與清潔能源布局協同發展,提升數據中心綠電供應比例,打造“算力+綠電”數字經濟產業鏈。

 

5.加快推動傳統產業低碳轉型。加快工業生產過程以電代燃、以電代氣、氫醇替代。加強綠氫、綠氨、綠醇和生物質能、固廢衍生燃料等在鍋爐、窯爐、回轉爐、蒸汽爐等終端的多途徑摻燒。鼓勵通過“電極鍋爐+熔鹽/相變儲熱”“高溫熱泵+余熱升質”等技術實施高耗煤蒸汽煤炭減量替代。轉型發展綠氫煉鋼、綠電鋁材等新型環保工業項目。

 

6.持續推動節能降碳升級改造。深入實施節能降碳改造、用能設備更新和數字化升級行動。完善園區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推動企業實施能效、碳效診斷評估,加快落后產能、工藝、產品和設備的淘汰更新。持續推動園區綠色制造和綠色供應鏈發展,建設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打造極致能效工廠和零碳工廠。加強園區產品碳足跡管理,構建零碳產品溯源認證體系。

 

7.探索多元低碳零碳建設路徑。鼓勵園區結合自身優勢,強化產業資源等要素的精準匹配,探索不同類型低碳零碳建設路徑。高耗能產業園區加強“綠能替代+工藝革新+資源循環+碳捕集利用”;裝備制造園區強化“綠電配套+精細化管理+資源循環”;新能源產業園區壯大“風光氫醇氨全產業鏈條”;大數據產業園區布局“綠電+數據中心”;輕工業園區突出“綠電+食品加工”“綠能+中醫藥提取”等特色產業。

 

(三)積極建設園區低碳零碳基礎設施

 

8.提升園區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效率。推動尾礦、粉煤灰、煤矸石、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秸稈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培育一批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骨干企業。推動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加快廢舊動力電池、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實現再生資源規模化、規范化、高值化利用。推進園區中水回用和廢水資源化利用,加強工業廢棄物精細化管理。推動園區循環經濟產業化發展。

 

9.打造低碳建筑體系和零碳運輸網絡。加強光伏建筑一體化、光儲直柔等技術應用,提高園區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動園區管網互聯互通和升級改造,加強余壓余熱余汽綜合回收循環利用開發地熱能生物質能可再生能源,打造園區清潔供熱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園區提供充電、加氫、加燃料一站式服務,形成以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和貨車等為主體的園區零碳運輸網絡。促進能源網絡和電動汽車充放電網絡融合,加強可控充放電技術應用,拓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

 

10.強化園區綜合碳匯能力。優化園區空間布局,建設兼具生態保護和碳匯功能的綠化景觀區域。加強園區工程固碳能力,鼓勵高濃度碳源工業園區開展碳捕集、轉化與利用示范項目建設。因地制宜開展壓縮二氧化碳儲能、二氧化碳驅油與地質封存等技術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園區探索開展生物質能碳捕集與封存等負碳技術應用。

 

11.提升園區能碳數智管理水平。健全園區用能和碳排放統計核算管理制度,應用數智技術建設園區能碳管理平臺,提升能耗和碳排放監測設施水平,強化用能負荷預測、實時監控與調配能力,為園區企業開展碳核查、碳管理、ESG信息披露和評估等提供基礎服務,為園區整體實現源網匹配調節、多能協同互補、電力需求側管理及資源循環利用提供有力支撐。

 

三、支持政策

 

(一)加強資金支持。優先支持納入國家級和省級零碳園區建設名單的園區組織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政府專項債券以及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的“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煤炭清潔消費替代、循環經濟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負碳示范和碳達峰碳中和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優先對成功爭取到各類中央資金支持碳排放減量替代明顯的項目給予省預算內基建資金支持。鼓勵各市州對零碳園區建設給予地方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二)拓寬融資渠道。加大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工具對零碳園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強化氣候投融資及其他綠色金融、轉型金融產品的應用。鼓勵政策性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于零碳園區建設。支持地方政府、園區企業、發電企業、電網公司及能源綜合服務商等多方主體直接參與園區建設。引導社會資本通過設立投資基金、聯合投資、工程總承包等方式積極參與園區建設。

 

(三)強化技術支撐。組織專家開展零碳園區建設專題培訓和技術指導,提升園區建設能力。支持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及研究機構設立零碳產業研究中心,與相關園區開展深度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探索產學研融合發展路徑。鼓勵第三方服務機構在源網荷儲一體化、共享儲能電站、智能微電網節能降碳診斷、零碳項目投融資及能碳管理平臺等方面,為園區提供綜合性技術服務。

 

(四)落實重點項目。加快實施一批園區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項目,著力打造低碳、零碳、負碳先進適用技術示范應用場景。優先支持鋼鐵、有色、石化、水泥、玻璃、算力供熱等重點領域實施節能降碳和減煤替代項目,優先支持園區電力結構轉型和能碳管理水平提升項目。鼓勵園區“條線”推進實施用能結構轉型、能源梯級利用和工業系統降碳項目。

 

(五)完善政策保障。對園區內多能互補、多能聯供等項目,推行“一個窗口”審批服務模式。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審批支持力度,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加強新建園區、新能源電源、供電設施等用地保障和“綠電直連”專線通道用地保障。引入專業服務機構,提升園區涉碳綜合服務能力,支撐園區企業開展碳核算、碳核查、碳計量、碳足跡、碳標識等工作,加強國際國內標準銜接認證,提升出口產品綠色競爭力。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加強統籌協調,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持續推動政策創新和制度建設,動態優化相關指標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指導各地推進工業園區低碳化改造,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打造“零碳工廠”。省能源局指導各地加強園區綠色能源供給體系建設。省直各相關部門和市州要強化協同配合,在政策落地、改革試點、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零碳園區建設積極支持。

 

(二)組織園區申報。各市州要深入分析轄區內園區基礎條件、發展路徑和降碳潛力,形成轄區內園區低碳化、零碳化梯度建設清單并動態調整。各市州發展改革委會同工信、能源等主管部門推薦有條件、有意愿的園區申報建設省級零碳(低碳)園區,參照國家級零碳園區申報大綱編制省級零碳(低碳)園區建設方案,明確建設方向和目標任務。省級建設名單實行動態征集調整更新。

 

(三)抓好落實推進。按照“市級自主創建、省級論證考核”的程序,各市州發展改革委會同本地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扎實推進有關園區實施低碳化、零碳化建設。省發展改革委協同工信、能源等部門組織全省各類園區加強“條線”謀劃申報項目,統籌做好園區用能結構轉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產業“三化”改造、節能降碳改造等中央資金支持領域的項目儲備和資金爭取工作,同步推進省預算內基建資金支持省級零碳園區建設重點項目。

 

(四)強化總結推廣。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方面,及時協調解決園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動態掌握建設進展,系統總結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定期報送省直相關部門,探索推廣符合本省實際的園區低碳化、零碳化發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