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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安徽省:鼓勵交通樞紐場站供冷供熱使用地熱能可再生能源
文章來源:地大熱能 發布作者: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發表時間:2025-12-17 14:09:05瀏覽次數:7
各市(省直管市、縣)交通運輸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能源局、郵政管理局、供電公司:
為推動我省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現將《安徽省推動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5年11月26日
為加快推進我省交通基礎設施網與能源網融合發展,建設交通強省和新型能源體系,根據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關于推動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結合安徽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門協同的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機制,全省交通基礎設施沿線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0萬千瓦左右,就近就地消納比例穩步增加。新增汽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逐年提升。到2030年,全省交通基礎設施沿線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0萬千瓦左右。
到2035年,推動交通運輸和新型能源體系全面融合互動,初步建立以科技創新為關鍵支撐、綠色智慧節約為導向的交通運輸用能體系,依托交通基礎設施開發的綠色電力以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為主。純電動汽車成為省內新銷售車輛主流,新能源營運重卡規模化應用,全省交通運輸綠色燃料供應體系基本建成。
二、統籌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協同開發利用
(一)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規劃銜接。推動全省交通運輸“十五五”相關規劃增加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相關內容,并與省級能源、國土空間等相關規劃做好銜接。推動各地在規劃目標、項目入庫、并網接入等方面給予交通基礎設施沿線新能源年度開發項目支持。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鼓勵利用交通基礎設施沿線存量土地資源、道路邊坡、交通場站建設光伏項目。
(二)加強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要素保障。強化用地、岸線等資源保障,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及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規保障交能融合項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共享共用通道、管廊、桿塔等資源。加強交通基礎設施沿線配電網建設,持續提升配電網供電可靠性和綜合承載能力。
(三)創新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管理模式和場景。鼓勵在交通運輸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中,增加清潔能源系統開發利用相關章節,將相關投資納入工程總投資,實現同步謀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對同一投資主體依托同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清潔能源開發項目,相關項目核準(備案)主管機關可以依法統一辦理核準(備案)手續。跨區縣新能源項目在市級發改部門打包備案后,推動在市級供電公司統一辦理電網接入。新改擴建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項目,可在主體工程建設中同步辦理涉路施工許可。
三、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
(四)全面推進公路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等公路沿線服務區、收費站、養護工區、監控中心,以及原省界收費站用地、邊坡、隧道出入口、隔離帶、互通立交、匝道圈中的土地建設清潔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積極推廣柔性輸配電、智慧調控、構網型儲能、淺層地熱利用等新技術。推動公路沿線服務設施開展新能源汽車綠電就地直充,發展光儲充一體化項目,提升新能源汽車綠電消費比例。
(五)因地制宜推進港口航道清潔能源綜合利用。結合港口碼頭、航道運河既有條件,在確保港口作業、船舶通航等安全前提下,依托港池、倉庫、水上服務區、錨地、通航建筑物等,因地制宜推廣光伏等新能源就地開發利用,布局建設新型儲能設施。鼓勵集裝箱樞紐港口報廢更新新能源清潔能源港內集裝箱卡車、港口作業車輛、船舶。依托港口設施布局建設船舶充(換)電站。
(六)加快推動樞紐場站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統籌考慮貨運樞紐、貨運堆場、客運站、公交停車場、候車(機)樓等智慧化轉型升級,以及冷鏈運輸、車輛充(換)電等用能需求,支持建設建筑光伏一體化屋頂、光伏車棚等。鼓勵交通樞紐場站供冷供熱使用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
(七)安全有序發展鐵路基礎設施清潔能源。充分利用鐵路站場和沿線資源,綜合考慮光環境影響和安全影響,開展分布式發電等設施建設試點。新建大型鐵路場站屋頂預留安裝光伏發電所需的基礎條件,鼓勵站場應用清潔能源。
(八)推動郵政快遞綠色低碳發展。推廣使用新能源郵政快遞配送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無人機、無人車等推廣應用。積極推廣郵件快件航空運輸應用可持續航空燃料。淘汰老舊分揀設備,推進智能分揀成套設備迭代,提升分揀效率,推進設備智能化低碳化升級。
四、促進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高效穩定運行
(九)增強交通運輸能源系統彈性。按照“誰運營誰管理”原則,強化交通基礎設施與清潔能源設施管理協同。鼓勵交通基礎設施路域范圍內新能源就近消納,通過優化配置新型儲能、柔性制氫等靈活調節資源,加快新能源柔性匯集接入、智能微電網、多源轉化與多能互補、虛擬電廠等技術裝備和新模式示范應用。
(十)提升交通運輸能源系統應急能力。加強交通基礎設施能源系統故障檢測、預警和恢復能力建設,有效提升風險災害抵御能力。探索建立基于構網型技術的綠色交通應急電力系統,逐步提高交通運輸能源供應的安全性、可靠性。推廣移動儲能充電車、應急移動儲能設施,做好節假日等集中充電高峰時段交通運輸能源供應保障。
(十一)加強交通基礎設施網與能源網協同互動。推動建立交通基礎設施網與能源網信息交互共享機制,加強交通能源供需大數據分析預測。大力推廣智能化充電設施和車網互動技術,支持合肥市等開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聚合交通基礎設施沿線光伏、風電、儲能、充電樁等資源,依托公路服務區、監控中心等建設虛擬電廠,支持其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協同參與電力系統優化和電力市場交易。
五、提高交通運輸清潔能源服務保障能力
(十二)提升充換電服務水平。科學布局、適度超前建設公路沿線新能源車輛配套基礎設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應同步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按照不低于停車位總數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電樁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鼓勵優先布局大功率充電設施。積極完善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運輸船舶配套基礎設施,推動標準化燃料罐、箱式電源等可移動船舶設備共擔共享,鼓勵車船共用換儲充一體化新型岸電設施。
(十三)逐步增強綠色燃料加注能力。強化綠色燃料供需監測和動態管理,綜合考慮燃料供應穩定性與經濟性、土地資源、安全環保要求等,因地制宜推動或支持液化天然氣、氫能等綠色燃料加注設施建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在具備條件的服務區、貨運場站、樞紐等建設綜合能源補給站。
(十四)加快推廣清潔能源車船。積極推動國四標準營運車輛淘汰更新。加快推進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到2027年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90%以上,新能源出租車(含網約車)占比達60%。推動在公路建設、駕駛培訓、民用運輸機場、港口和碼頭等應用新能源裝備。支持地方自主運營鐵路線路老舊機車、設備更新改造,有序實施寧蕪鐵路等內燃線路電氣化改造。鼓勵老舊船舶加快報廢更新,支持內河船舶應用光伏,積極推動電力、液化天然氣、生物柴油、綠醇、綠氨、綠氫等清潔能源在船舶上應用。繼續實施新能源船舶優先過閘、靠離泊等激勵措施。
六、完善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支持政策體系
(十五)加大資金引導支持。發揮大規模設備更新等中央資金引導帶動作用,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各類資金渠道,落實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船以及充(換)電站稅收優惠。探索多元投資模式,鼓勵能源企業參與交通基礎設施新能源投資運營。
(十六)加強標準規范支撐。加快健全綠色交通標準體系,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沿線光伏、風電等新能源設施建設相關地方標準制修訂,積極參與電動重卡、動力電池、充(換)電站、加氫站等相關標準研究和相關領域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
(十七)優化項目接入消納模式。對于暫無可開放容量地區,依托存量負荷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由各市發展改革委組織電網企業開展評估,在自愿通過加裝適當規模的儲能設施滿足相關要求時并網接入;依托新增負荷建設的全部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支持交通基礎設施沿線分布式新能源發電參與市場化交易,探索交通基礎設施沿線清潔能源發電項目因地制宜通過綠電直連、專線供電等方式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
(十八)積極推進科技創新。推動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協同創新,加強人工智能技術的推廣應用。支持交通、能源領域企業和高校院所協同合作,共同開展車網互動、智能微電網、先進智能儲能系統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重大原創性科學成果的突破和應用。
(十九)強化試點示范引領。因地制宜推動“啟曜”等行動落地,支持符合條件的交能融合項目參與申報部省相關試點。支持宣城、馬鞍山等地探索打造零碳運輸線路;發揮好長江干線、江淮運河等水運綠色優勢,探索打造高品質零碳航線。建設一批(近)零碳服務區、運輸線路、港口等項目。
七、加強組織實施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謀劃部署,壓實工作責任,健全長效機制,結合實際切實抓好本方案貫徹落實。完善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協調機制,建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能源、郵政、電網等部門共同參與的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會商機制,強化統籌協調,研究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強化督促指導,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宣傳培訓,加大交流合作,促進經驗分享互鑒,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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